祥云县公物仓第四批商铺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编号:LY(祥)-2025-76(Z)
祥云县财政局授权祥云县会计核算中心作为祥云县公物仓第四批商铺招租项目的招租人,并委托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全过程管理本项目招租事宜。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祥云县公物仓第四批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铺面位于
①祥云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清红路与彩云大道交叉口西侧综合楼(一楼铺面),面积约286.56平方米;
②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1号铺面(自东向西), 面积约74.46平方米;
③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2号铺面(自东向西), 面积约54.45平方米;
④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3号铺面(自东向西), 面积约69.87平方米;
⑤东山乡中心学校东山乡中学闲置用房, 面积约49.00平方米;
⑥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1号铺面(自南向北), 面积约22.78平方米;
⑦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2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45.70平方米;
⑧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3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22.78平方米;
⑨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4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22.14平方米;
⑩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5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45.06平方米;
⑪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1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37.80平方米;
⑫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2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23.04平方米;
⑬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3号铺面(自南向北),面积约24.84平方米;
⑭祥云县农业农村局祥城镇卧龙路西侧原动物疫病防疫控制中心临街铺面及库房,面积约1003.80平方米;
⑮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1-2号铺面(自东向西),面积约33.54平方米;
⑯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3-4号铺面(自东向西),面积约33.54平方米;
⑰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10号铺面(自东向西),面积约16.77平方米;
⑱祥云县第一中学初中部临街铺面(钢结构)祥城镇北后街7号,面积约148.69平方米;
⑲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下庄镇玉峰路临街铺面经营饭店1间,面积约193.17平方米;
1.2招租期限:三年。
1.3标的介绍:
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 | 产权证号 | 招租 年限 | 起租价 (元/年) | 三年合计起租价(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祥云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综合楼一楼铺面招租项目 | 清红路与彩云大道交叉口西侧 | 无 | 三年 | 154742.00 | 464226.00 | 40000.00 |
|
2 | 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1号铺面招租项目 | 龙翔路南侧新华书店旁 | 无 | 三年 | 87565.00 | 262695.00 | 20000.00 |
|
3 | 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2号铺面招租项目 | 龙翔路南侧新华书店旁 | 无 | 三年 | 64033.00 | 192099.00 | 15000.00 |
|
4 | 龙翔路17号南侧临街3号铺面招租项目 | 龙翔路南侧新华书店旁 | 无 | 三年 | 82167.00 | 246501.00 | 20000.00 |
|
5 | 祥云县东山乡中心学校东山乡中学闲置用房招租项目 | 东山乡中学 | 无 | 三年 | 23520.00 | 70560.00 | 8000.00 |
|
6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1号铺面招租项目 | 下庄镇振兴路西侧财政所一楼 | 无 | 三年 | 5467.00 | 16401.00 | 1500.00 |
|
7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2号铺面招租项目 | 下庄镇振兴路西侧财政所一楼 | 无 | 三年 | 10968.00 | 32904.00 | 3000.00 |
|
8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3号铺面招租项目 | 下庄镇振兴路西侧财政所一楼 | 无 | 三年 | 5467.00 | 16401.00 | 1500.00 |
|
9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4号铺面招租项目 | 下庄镇振兴路西侧财政所一楼 | 无 | 三年 | 5314.00 | 15942.00 | 1500.00 |
|
10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公用房1楼5号铺面招租项目 | 下庄镇振兴路西侧财政所一楼 | 无 | 三年 | 10814.00 | 32442.00 | 3000.00 |
|
11 | 祥云县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1号铺面招租项目 | 刘厂镇旧大路西侧农科站一楼 | 无 | 三年 | 9072.00 | 27216.00 | 2500.00 |
|
12 | 祥云县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2号铺面招租项目 | 刘厂镇旧大路西侧农科站一楼 | 无 | 三年 | 5530.00 | 16590.00 | 1500.00 |
|
13 | 祥云县刘厂镇人民政府农科站一楼3号铺面招租项目 | 刘厂镇旧大路西侧农科站一楼 | 无 | 三年 | 5962.00 | 17886.00 | 1500.00 |
|
14 | 祥云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防疫控制中心临街铺面及库房招租项目 | 祥城镇卧龙路西侧原动物疫病防疫控制中心 | 无 | 三年 | 55659.00 | 166977.00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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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祥云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1-2号铺面招租项目 | 祥城镇鼓楼西街(初中部校门口) | 无 | 三年 | 34210.00 | 102630.00 | 10000.00 |
|
16 | 祥云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3-4号铺面招租项目 | 祥城镇鼓楼西街(初中部校门口) | 无 | 三年 | 34210.00 | 102630.00 | 10000.00 |
|
17 | 祥云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鼓楼西街一中初中部临街10号铺面招租项目 | 祥城镇鼓楼西街(初中部校门口) | 无 | 三年 | 17105.00 | 51315.00 | 5000.00 |
|
18 | 祥云县第一中学初中部临街铺面(钢结构)招租项目 | 祥城镇北后街7号 | 无 | 三年 | 28548.00 | 85644.00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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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祥云县下庄镇人民政府临街铺面经营饭店1间招租项目 | 下庄镇玉峰路 | 无 | 三年 | 41725.00 | 125175.00 | 12000.00 |
|
注:(1)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参与本招租项目的日常经营监管(含招租全过程管理),并与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三方协议。
(2)一个竞租人可以报一个或多个铺面。
1.4租金由承租方交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收取,合同一签三年,租金实行一年一缴纳。成交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相关款项缴清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一年期限满前一个月内提前缴纳下一年租金。承租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足额价款视为违约,逾期未支付租金,除补交租金外,需向出租方支付成交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出租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拒不缴纳的,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1.5.成交方在成交确认后需自行购买成交标的物财产保险。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2.1、如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如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具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3、竞租人无违法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4、竞租人无行贿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5、竞租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三、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08:00分至2025年6月9日17:30分(节假日休)。
四、报名地点: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祥云县祥城镇世纪中心18幢7号商铺)。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竞租人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审验并提供以下资料存档:
5.1如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竞租人无违法犯罪等记录、竞租人无行贿犯罪等记录需原件):
5.1.1营业执照;
5.1.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5.1.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如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
5.1.4竞租人无违法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1.5竞租人无行贿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1.6竞租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5.2如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为自然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存档(竞租人无违法犯罪等记录、竞租人无行贿犯罪等记录需原件);
5.2.1居民身份证;
5.2.2竞租人无违法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2.3竞租人无行贿犯罪等记录(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2.4竞租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注:报名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价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该报名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品质,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竞价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9:00止。
七、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竞租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起。
九、竞租地点: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祥云县世纪中心18幢7号商铺)。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
10.1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装于信封内并在信封外封上注明标的名称及竞租人名称),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竞租人应按项目标的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
10.2竞租保证金缴纳金额以标的介绍载明的为准。
10.3竞租人在2025年6月9日17:30分前按规定的竞租保证金金额数缴纳至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4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不成交的,保证金于竞租结束后现场全额退还;竞租成交的在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如竞租成交后未按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对竞租人进行竞租保证金金额20%的罚款。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欲参加竞价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进行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核通过且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竞租人按要求参与竞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竞租人,报名无效。
十二、竞价规则:
12.1本次竞价采用举牌的竞价方式。
12.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租时间里,通过现场举牌竞价进行报价(一旦举牌报价就不允许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
12.3竞租时间起开始竞价,如有新的报价产生时,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无新的报价,竞价结束,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承租人,竞租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十三、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ID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电话:
招租人:祥云县会计核算中心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
联 系 人:林先生 、卢女士
联系电话:18708732972、13529389042
代理机构:云南林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世纪中心18幢7号商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77200988、13577278327、0872-399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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