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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旅游景区标识导览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1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旅游景区标识导览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08-317/GGZY-H20180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30日

开标日期:2018年9月19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骏飞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江淮汽车配件园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1986765.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凤阳县地博馆标识导览、狼巷迷谷景区标识导览、韭山洞景区标识导览、明皇陵景区标识导览的制作与安装,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强、徐国才、庄宁、吕庆香、武向青

采购人名称: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87120035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

项目负责人:吴兵

联系电话: 05522080566、15955228373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4950.00元):20683.00元

公告期限:2018920日至2018925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联系电话:05522080566、1595522837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636780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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