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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3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先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YZGJZ2017051501

二、结果公示媒体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06月20日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金未来形象工程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6724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七路和郑港四街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717668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28层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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